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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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一般行政管理

職  稱:

行政助理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9-雲林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23日 ~ 098年03月02日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 1.應具有法律上之行為能力者。 2.應不具在學學生身分(應屆畢業生須在應徵履歷表上註明,且須於到職前取得畢業證書否則錄取無效)。學經歷或專長: 1.大學(以上)畢業。 2.須具備流利之英文聽說讀寫能力,且能直接以外語與國外機構人員進行溝通。 3.具電腦office文書處理及公文撰寫能力。 4.善於溝通協調、負責盡職、主動積極、品性端正。 5.具學校行政工作、專案規劃及國外洽辦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本校國際交流業務。
2.執行國際招生業務。
3.接待外賓業務。
4.辦理交換學生業務。
5.編製國際招生文宣品及更新維護外語網頁。
6.其他國際交流事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工作單位:國際事務處
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
國際事務處聯絡電話: 05-5342601 轉2503

聯絡方式:

一、採書面報名,應徵者請自行備齊下列應徵文件並依序裝訂成冊: 1.應徵報名表(請自行由本公告之附檔下載填寫)。 2.英文履歷及自傳(英文履歷應含個人基本資料、主要學經歷、外語程度及專長;英文自傳應含家庭狀況、工作經驗及對執行前述工作項目的想法等;以A4紙張直式橫書)。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外國學歷須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4.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外語能力證明文件影本。 6.其他可反映個人工作能力與相關經驗之佐證資料影本。二、收件截止日期:98年03月02日(星期一)。郵件寄達者以郵戳為憑,親送者須於收件期限內送達本校國際事務處(以收文日期戳為準),逾期不予受理。三、應徵文件信封封面右上角須書明「應徵國際事務處行政助理」字樣,寄送至「64002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3段123號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國際事務處收」。四、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如應徵人數過多,得擇優通知面試。用人單位並得視需要增加語文筆試或電腦測驗。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恕不函復亦不退件。五、聯絡人:國際事務處 邱瓊華( 05-5342601 轉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