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高雄縣政府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僱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約僱人員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42-高雄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2日 ~ 098年02月19日

資格條件:

一、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學員。
二、大學測量系所畢業。
三、具主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3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人員。
四、取得地籍測量甲級技術士證,且具有1年以上工作經驗。
五、取得地籍測量乙級技術士證,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
六、具協辦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5年以上之實務經驗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地籍圖重測或地政事務所相關測量業務

工作地址:

高雄縣岡山地政事務所(備註:年度後可依業務調整至高雄縣各地政事務所)

聯絡方式:

一、應繳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用A4格式)。 2.內政部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改制前為內政部土地測量局)委訓之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明書。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3至5年以上實務經驗證明(需各地政事務所服務證明)。 5.有地籍測量技術士者請附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核章

二、限以通訊報名,於98年2月19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地政處測量科約僱人員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郵寄地址: 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二段 132 號地政處測量科林奉聖先生收,連絡電話:〈07〉7477611轉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