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應繳證件(請以A4規格製作):
1.直式橫書公務人員履歷表(請用A4格式)。
2.內政部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改制前為內政部土地測量局)委訓之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證明書。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重測業務地籍調查或測量3至5年以上實務經驗證明(需各地政事務所服務證明)。
5.有地籍測量技術士者請附影本並註明與正本相符核章
二、限以通訊報名,於98年2月19日前寄出(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地政處測量科約僱人員職缺),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恕不受理亦不退件。郵寄地址:
83001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二段 132
號地政處測量科林奉聖先生收,連絡電話:〈07〉7477611轉2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