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內政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短期促進就業方案臨時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4(北、中各2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99-跨縣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1月08日 ~ 098年01月12日

資格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2.每處報名人數超過10人時,先以書面審查,擇優5人進行面試。 3.本職缺每處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4.本職缺契約期間:自98年1月起(以正式進用訂約之日起薪)至同年8月31日止。按日支薪800元,每月最多工作22天,享勞健保。

工作項目:

1.社會福利補助案核銷憑證管理。 2.社會福利各項檔案資料建置及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1.內政部會計處(北)台北市徐州路5號5樓 2.內政部會計處(中)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府西路71號4樓

聯絡方式:

1.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98年1月12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不接受委託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檢附:(1)個人履歷表(需加註手機、住家電話)、個人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3)個人簡歷表,約300字(請以A4紙張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含(a)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b)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4)如為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2.應徵資料請郵寄1.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5樓會計處林惠美小姐收,聯絡電話: (02)23565342 ,2.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府西路71號4樓會計處楊惠如小姐收,聯絡電話: (049)2391355 (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資料整理人員」)應?文件無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3.甄選方式分兩階段進行:(1)初試:書面審查擇優參加複試。(2)複試:口試。口試日期及其他事宜將於98年1月15日(星期四)前以電話通知,資格未符者,不另行通知。

甄選結果公告於內政部社會司網頁(http://www.moi.gov.tw/dsa/index.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