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應繳文件: 1. 履歷表1份。 2.
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3. 相關工作經歷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 4.
男性需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於98年1月12日(以郵戳為憑)前,逕寄臺北市市府路一號3F觀光傳播局人事室收,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本局甄選事宜,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未錄用者亦不通知。
二、本次徵才另視成績酌增備取1名,候補期間3個月;若甄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三、請於信封敘明應徵科室及職稱、並於履歷表資料中載明日、夜間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四、本局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中央區觀光傳播局人事室,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轉2042鄭先生。
備註:依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99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