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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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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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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板橋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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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刑事審判期日交互詰問法庭錄音委外轉譯為文字 |
報名日期: |
2008/12/29~9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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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日期: |
98/1/19 |
考試科目: |
電腦中文輸入(聽打)測驗、口試 |
資格條件: |
中華民國國民,男女不拘,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文字流暢,思維清晰,能翔實轉譯,並具電腦中文輸入能力。法院現職員工不得參加遴選。 |
工作項目: |
(一)轉譯人員應作庭前準備﹙事先閱讀起訴書等相關文書﹚,開庭時到庭,在法庭上旁聽,並以電腦摘記發言者姓名、順序及簡要應訊內容等。開庭完畢,轉譯人員應在本院完成轉譯並交付譯文後,始得離開。
(二)轉譯人員應於錄音光諜交付後36小時內,完成轉譯,將譯文交書記官點收。
(三)轉譯報酬按案件之實際交互詰問開庭時間計算(以法庭數位錄音系統顯示之時間為準),按件計酬,每分鐘最高40元計價,每案指派1名轉譯人員。轉譯人員庭前準備及在庭時間,均不計價;因證人未到而未開庭,亦不支報酬。但轉譯品質不佳者,法院得在決標價之20%範圍內酌減品質罰款,轉譯人員應於錄音交付後36小時內(星期例假日、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不予計算)將轉譯內容交書記官,逾期交付者,每逾1小時扣款千分之三違約金,惟不得逾百分之二十。 |
考試地址: |
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138號 |
報名方式: |
◎ 報名繳交文件
1報名表(可自司法院或本院網站下載或洽本院總務科索取)
2最近1吋脫帽正面半身相片1張(照片背面均須書明姓名,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證明文件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請印於A4紙同一面上)
5簡要自述(字數500字以內,並以電腦製作)
◎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方式:自即日起起至98年1月15日(星期四)止,上午9時至12時或下午2時至5時至本院總務科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或逾期報名概不受理。
(二)報名地點:臺北縣土城市青雲路138號行政大樓1樓總務科。
(三)聯絡電話: (02)22616714 轉1103。
甄選簡章、報名表請至本院網站或司法院徵才網站下載列印。(請上網查詢遴選時間、地點、考場及榜單等事宜。)
*詳情以徵人單位公告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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