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請檢送履歷表、自傳(請以A4大小自行編製,附近照一張)、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原住民身分證明(戶籍謄本影本)及服務與經驗證明(請敘明服務期間內擔任之職務名稱、負責工作內容)及其它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資格條件不符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請於98年1月9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高雄市楠梓區81148高雄大學路700號國立高雄大學人事室林慰怡小姐(聯絡電話: 07-5919142 )收(信封外請註明應徵體育室行政助理職務);經初審通過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依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