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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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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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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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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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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本會國際業務處約聘副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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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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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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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1-台北縣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30日 ~ 098年01月09日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會計、企管、經濟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研究院所金融、會計、企管、經濟或商學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三、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且需具備五年以內英文能力檢測成績(包含口語測驗)相當於全民英檢高級合格或相當程度者。
四、本會約聘副研究員每月待遇依「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自424俸點起敘(每月資薪約61,480元,單一薪俸,除交通費外,無任何加給或津貼)。 |
工作項目: |
一、國際金融組織之聯繫及協調。
二、與各國金融監理合作之聯繫及協調。
三、重大國際金融計畫專案研究及推動。
四、本會駐外金融工作人員之管理。
五、國際金融宣傳及其他有關國際金融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8樓 |
聯絡方式: |
一、意者請檢附詳細履歷表(履歷表格式請自本會全球資訊網www.fsc.gov.tw下載)、最高學歷證件(具國外學歷者,証書須經我外交部駐外單位認證)、相關工作經歷證明、證照等影本各1份及中英文自傳(約1千字),並書明連絡地址及電話,於97年1月9日前逕寄台北縣板橋市縣民大道2段7號17樓人事室收,逾期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金管會國際業務處約聘副研究員」。
二、初審合格者優先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三、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會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會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聯絡電話:(02)8968-0789楊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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