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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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中壢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官等職等:

名  額:

3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7年12月29日 ~ 098年01月06日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性別不拘,高中高職以上畢業為原則,具有特殊專長者不在此限。
2.以中高齡勞工、婦女、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大學畢業無工作經驗者為優先。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4.符合本校僱用人員所需工作專長者最佳。

工作項目:

甲組:清潔、油漆教學場所及相關交辦事項2名
乙組:1.協助本校綜合職能科特教班1名2.須能配合弱勢學生個別化教學計畫、提供弱勢或學習成就低落學生補救教學、生活照顧、體能活動者為佳。

工作地址:

桃園縣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141巷100號

聯絡方式:

意者請檢送履歷表(格式請至本校網頁http://www.clvsc.tyc.edu.tw/最新消息下載或至本校總務處索取)2.報名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份證影本 3.於98年1月6日17:00以前送(寄)達本校總務處庶務組收(地址:中壢市中央西路二段141巷100號),聯絡電話:03-4929872-1610孫組長,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組別,逾期及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4.應徵人員資格符合者,本校於98年1月7日上午9:00筆試,擇優於上午10:30口試,不錄取者徵才資料亦恕不退件。 5.本次職缺甲組酌列候補名額2名、乙組酌列候補名額1名,於正取出缺時依序遞補 6.98年1月7日下午個別電話通知錄取人員,98年1月7日簽約,98年1月8日開始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