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法律研究所畢業獲博士學位者。
(2)國內外法律研究所畢業獲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
或研究工作二年以上著有成績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
四年以上者。
(3)國內外大學法律系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
三年以上著有成績者,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六年以上
者。
2.具有撰寫英文文件能力。
3.具有下列條件者尤佳:
(1)曾修習過國際經貿法律課程者。
(2)曾參加WTO、Jessup、UN等比賽或活動者。
工作期間:98年1月下旬起(按年度續聘)
每月薪酬:新台幣47,980元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