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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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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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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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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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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內科部契約醫事檢驗師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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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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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9日 ~ 098年01月08日 |
資格條件: |
1.大學以上醫事檢驗相關系所畢業,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者。
2.具血清室或相關檢驗工作經歷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1.收集檢體、整理儲存及文書處理。
2.免疫疾病抗體檢測。
3.發送檢驗報告。
4.研究室安全衛生資料處理。
5.辦理科內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大醫院 |
聯絡方式: |
1.必備應徵證件:國民身分證、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應請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役畢證明(男性需繳交)、醫事檢驗師證書、具血清室或相關檢驗工作經歷者(另檢附工作經歷證明)
2.報名日期:自公告起至98年1月8日下午5時止(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3.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臺大醫院各類人員甄選登記表(請自行下載,並以A4格式列印成單面1張)」及上開應徵證件影本各1份,並於期限內寄(送)達本院人事室。
4.報名地點:通訊報名者請以掛號郵寄至「10043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台大醫院2樓人事室張小姐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請自行下載信封封面)。
5.符合初選資格者於98年1月9日下午5時公告於本院人才招募網頁。
6.本職務歡迎符合上開甄選資格之身心障礙人員報名(請另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正反面1份)。
7.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8.錄取通知方式:符合初選資格名單、通過初選名單以及徵選結果等相關訊息,皆以網路公告,敬請於報名後、參加初選後及複選後自行參閱本院徵才資訊網頁,本院恕不退件及函復,請務必主動查詢,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
9.通過初選者請依公告上之複選時間、地點參加複選;複選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合格後方可進用。
10.本職務係運用本院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醫務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11.本職務約用期間自98年3月1日起進用。
12.本院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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