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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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少年之家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社會行政

職  稱:

契約臨時生活輔導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正取1名備取3名

性  別:

工  作  地:

12-新竹巿

上網期間:

自097年12月25日 ~ 098年01月06日

資格條件:

(一)學歷: 1.大專以上學校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輔導、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犯罪防治、家政、護理、性別相關科、系、所、組畢業或取得輔系證書。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生活輔導核心課桯。
(二)因本家服務對象均為女性,服務人員以女性為宜。
(三)熟悉基本電腦文書操作技巧。
(四)有志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工作。
(五)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肯於學習上進,並樂於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者。
(六)中華民國國民。
(七)面試甄選合格後5日內繳交體檢表(含基本項目之身高、體重、視力、色盲、聽力及胸部X光等),各項檢查合格方予錄取,辦理報到。

工作項目:

(一) 學員安置輔導: 1.學員個別輔導計畫與目標之訂定與執行。 2.個案紀錄、評估報告與個案研討會資料撰寫與陳送。 3.連絡主管機關提供最適資源與協助。 4.推動親職教育,協助學員與家長重建親子關係。
(二)安置學員學員生活輔導: 1.輪值照顧學員。 2.資料建檔。 3.學員輔導紀錄。 4.生活輔導。 5.生活教育。 6.擔任班級輔導員。 7.規劃與執行有關學員業務各類方案。
 (三)團體活動輔導: 1.活動設計。 2.活動執行。 (四)行政業務: 1.執行安置輔導與教育行政事項。 2.學員零用金管理。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工作地址:

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聯絡方式:

1、應徵方式-備簡歷、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非相關科系需檢附核心課程修習證書)、身分證影本等,資料以A4橫書直印依序排放,以98年1月5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家,郵寄地址: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內政部少年之家」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生活輔導員。聯絡人-蔡淑惠社工員 聯絡電話-(03)5222238#202。
2、待遇-採固定服務費用按日計酬法,每月核計乙次。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每月新台幣32,760元。
3、其他-(1)應徵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家將擇日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2)應徵文件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案備取職缺,後補時間自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4) 應徵文件以本家收到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