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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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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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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少年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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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社會行政 |
職 稱: |
契約臨時生活輔導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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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3名 |
性 別: |
女 |
工 作 地: |
12-新竹巿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5日 ~ 098年01月06日 |
資格條件: |
(一)學歷:
1.大專以上學校教育、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輔導、心理、青少年兒童福利、犯罪防治、家政、護理、性別相關科、系、所、組畢業或取得輔系證書。
2.大專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生活輔導核心課桯。
(二)因本家服務對象均為女性,服務人員以女性為宜。
(三)熟悉基本電腦文書操作技巧。
(四)有志於兒童及少年福利服務工作。
(五)工作態度認真負責,肯於學習上進,並樂於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者。
(六)中華民國國民。
(七)面試甄選合格後5日內繳交體檢表(含基本項目之身高、體重、視力、色盲、聽力及胸部X光等),各項檢查合格方予錄取,辦理報到。 |
工作項目: |
(一) 學員安置輔導:
1.學員個別輔導計畫與目標之訂定與執行。
2.個案紀錄、評估報告與個案研討會資料撰寫與陳送。
3.連絡主管機關提供最適資源與協助。
4.推動親職教育,協助學員與家長重建親子關係。
(二)安置學員學員生活輔導: 1.輪值照顧學員。
2.資料建檔。 3.學員輔導紀錄。
4.生活輔導。 5.生活教育。
6.擔任班級輔導員。
7.規劃與執行有關學員業務各類方案。
(三)團體活動輔導: 1.活動設計。
2.活動執行。 (四)行政業務:
1.執行安置輔導與教育行政事項。
2.學員零用金管理。
(五)其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與工作。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
聯絡方式: |
1、應徵方式-備簡歷、自傳、最高學歷證件影本(非相關科系需檢附核心課程修習證書)、身分證影本等,資料以A4橫書直印依序排放,以98年1月5日下午5時前寄達本家,郵寄地址:新竹市崧嶺路181號
「內政部少年之家」收。信封上註明應徵生活輔導員。聯絡人-蔡淑惠社工員
聯絡電話-(03)5222238#202。
2、待遇-採固定服務費用按日計酬法,每月核計乙次。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者,每月新台幣32,760元。
3、其他-(1)應徵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家將擇日舉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2)應徵文件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案備取職缺,後補時間自面試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4)
應徵文件以本家收到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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