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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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桃園縣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照顧管理專員及研究助理(皆臨時人員性質)

官等職等:

名  額:

各乙名(視成績擇優備取)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7年12月25日 ~ 098年01月09日

資格條件:

(一)長期照顧相關之大學畢業生,包括:社工師(未領有該證照者需為:社會工作碩士具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或社會工作系學士且具4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等長期照顧相關專業人員,且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之經驗。
(二)公共衛生碩士具有2年以上相關照護工作經驗。
(三)熟悉電腦文書工作(包含word , excel, power point…等)。
 ◎月酬標準:
(一)照顧管理專員:依據「各縣(市)政府進用照顧管理專員之職稱、資格條件、薪級標準一覽表」辦理,以符合照顧管理專員280薪點核算,月薪32,938元。
(二)研究助理:依據「行政院衛生署及附屬機關研究計畫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基準表」辦理。

工作項目:

長期照顧相關之衛政、醫政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必要時需配合假日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

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或平鎮市衛生所。

聯絡方式:

 ◎應徵時間:即日起至98年1月9日(星期五)止,請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裝訂成冊,郵寄(郵戳為憑)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桃園市縣府路55號)醫政科徐小姐收,並請註明應徵項目。書面審查後於98年1月13日(星期二),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專欄;證件不齊,或初審未合格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應附證件:履歷表(含自傳、照片)、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甄試時間:98年1月20日(星期二)筆試及面試(請於上午8時50分前報到)。
 ◎甄試地點:本局4樓402會議室。
 ◎甄試方式:筆試60﹪(含電腦專業檢測)及面試40%
 ◎聯絡人:醫政科 徐小姐(電話: 03-3340935 轉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