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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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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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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內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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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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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約僱人員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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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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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4日 ~ 097年12月30日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法律系、所畢業,具辦理訴願業務經驗者為佳。
2. 熟稔word、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系統之使用。
3.
報名人數如超過5名,先以書面審查,擇優5名面試。
4. 本職缺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
工作項目: |
1.訴願案件之審議、決定書及答辯狀之撰寫。
2.一般公文及行政業務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性質,職務代理期間至該職缺所代理之科員職缺獲配高考分發人員到職之前1日為止。 |
工作地址: |
本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徐州路5號8樓 |
聯絡方式: |
1.
來函請檢附: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書、個人履歷表(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及專長興趣等,並務請註明聯絡電話)寄至:台北市徐州路5號8樓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收。
2.
來函請於信封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聯絡電話(日、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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