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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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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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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桃園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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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職 系: |
約聘人員 |
職 稱: |
約聘人員 |
官等職等: |
約聘六等 |
名 額: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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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4日 ~ 097年12月31日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大專以上土木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且有一年以上公共工程監工實務經
驗,熟知工程查驗程序及材料檢驗者,男性須服畢兵役。
(二)熟諳電腦操作(精通Word、Excel、PowerPoint)。
(三)身體健康經公立醫療院所檢查合格者。
(四)素行良好、儀表端莊。
(五)需具備汽車駕照。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本縣公共工程查核等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工作地點: 桃園縣政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 |
聯絡方式: |
報名方式:郵寄報名表(以郵戳為憑)或親自報名。
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縣入口網站/即時訊息/下載專區(單位:政風處/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或至桃園縣政府15樓政風處索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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