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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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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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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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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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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 稱: |
業務促進員(儲備)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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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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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3日 ~ 098年12月30日 |
資格條件: |
1.中華民國國民,男需役畢。
2.國內外大學以上勞工系及法律系畢業,具勞動法令專長。
3.具備電腦文書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 |
工作項目: |
1.受理民眾申訴、檢舉有關就業歧視案件。
2.全面查察徵才廣告:有關報紙、廣告、網路人力銀行等徵人訊息是否涉有性別、年齡限制等情形,俾減少就業歧視。
3.宣導政令與法令諮詢:配合查察發放有關之政令宣導文件。
4.製作宣傳品:專刊、折頁、DVD、海報等性別工作平等暨防治就業歧視宣導品之製作。
5.辦理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暨防治就業歧視之研討會、宣導會等各項活動。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 |
聯絡方式: |
採通訊報名,郵寄地址:(110)臺北市市府路一號五樓市政大樓北區勞工局人事室。期限:即日起至民國97年12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報名應繳文件:
1.報名表。(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網站最新消息區下載)
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請附證明文件影本)。
3.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預定進用期間:本計畫屬特定性工作,依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
備註:1.合則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2.備取4名,備取期限至98年12月31日止。聯絡人:李明貞電話:27287051
傳真:87800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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