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
回職缺列表 |
 |
|
人員區分: |
會計人員(非主辦) |
職 系: |
會計職系 |
職 稱: |
課員 |
官等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名 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
|
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01-台北巿 |
上網期間: |
自097年12月25日 ~ 098年01月20日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會計相關科系畢業之現職公務人員。
2.經公務人員高普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3.熟悉電腦應用軟體之運作與操作。
4.熟諳政府採購法及會計審計相關法規。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1.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特別預算經費核銷動支之會核與控管。
2.各項工程及財務購置招標、議價、驗收之監辦作業。
3.施工預算書、工程結(決)算之會核。
4.原始憑證審核、各種傳票編製、經費保留申請案件之會核。
5.振興經濟擴大公共建設投資計畫特別預算相關月報、半年報與決算之編製。
6.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
聯絡方式: |
聯絡方式: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工作經歷或證照等證件影本,於98年1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10556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營建署人事室。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請註明應徵職務:會計室會計職系課員)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