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東縣政府人事處徵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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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縣政府人事處徵人事管理員

【徵募期限】97.12.10(三)~12.22(一)
【徵才單位】台東縣政府人事處
【職系】人事行政
【職稱】人事管理員
【需求人數】1名
【職等】委任第五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工作地點】臺東縣海端鄉公所(臺東縣海端鄉山界43號)
【資格條件】現職人員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考試、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丙等)以上考試
       人事行政職系相關類科考試及格,或具委任第五職等法定任用資格。
    2.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3.具一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
    4.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
       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
       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5.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1-3表格,請至「台東縣政府人事處網站」「下載專區」下載)
    1.本府公務人員陞任評分表
    2.切結書1份
    3.本府甄選簡要自傳
    4.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7.公務人員現職派令
    8.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9.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10.最近5年獎懲令
    11.最近5年訓練及進修之資料
    12.通過英檢測驗證書(無者免附)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人事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資春嬌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30

【備註】
1.請註明應徵職務。
2.證件經審查後,不予退還。
3.經初審合格者,將擇期通知面談,經聯絡不克參加面談者,視同放棄。
4.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