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電子工程
【職 稱】通訊員
【官等職等】委任第四職等至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名 額】2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台北巿
【報名日期】97.12.15~12.31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無線電通訊業務及受理刑案等事項。
【工作地址】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
【聯絡方式】
1.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皆可,報名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四段553巷5號7樓人事室,請註
明「應徵通訊員職缺」及白天聯絡電話。
2.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銓敘部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
書及獎懲令(以上資料均為影印本,請自行切結與正本相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不合
者恕不退件及函復。
3.本職缺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
4.【報名截止日】97年12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憑)
5.【聯絡電話】02-27678020,【承辦人】警務正黃欣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