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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臺灣南區辦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  系】地政 
											【職  稱】股長 
											【官等職等】薦任第7職等 
											【名  額】1名 
											【性  別】不拘 
											【工作地點】高雄巿 
											【上網期間】97.12.11~97.12.16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地政相關職系及格,具國產業務經驗之現職公務人員。 
											【工作項目】督辦國有財產管理、處分、勘查等業務。 
											【工作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方式】報名請檢具: 
    1.考試及格證書及畢業證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 
    3.現職派令、最新銓敘審定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影本),於97年12月16日前 
       逕送或以限時(郵戳為憑)寄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25號20樓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 
       徵股長職務」,聯絡電話07-2293670轉832,合則通知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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