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遴選方式:
一、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於本所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
通知(請確認e-mail帳號,以免遺漏通知)通過第一試審查之人員參與第二試。
二、第二試採口試(部分試程採英文方式進行),口試當日務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
面影印本乙份,正本驗明後發還,影本收存,其它口試當天應繳交資料請參閱第拾點
應徵表件。
三、成績採資歷論文20%及口試80%,合併計算總成績,擇優錄取,但口試成績未滿六十
分者,不予錄取。
柒、體檢:
一、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
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等)一份,繳交之
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或各項檢查項目「正常」、「無異
狀」等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
為者。
3.雙眼視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4.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5.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捌、研發替代役人員服役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薪俸,由政府依法定標準發給,福利、獎金
等依本(中華電信)公司研發替代役役男服務契約規定辦理。自第三階段起適用本公
司從業人員管理要點,其職階、職務、待遇及福利事項如下:
一、職階職務:以專業職(一)助理研究員(六)錄用。
二、待遇:月薪比照本所進用無經驗新進從業人員起薪,另視營運績效發給績效獎金、企
業化特別獎金及紅利,另有三節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福利等。
三、交通:本所上下班備有遊覽車(需收費),往返於中壢台北間。
玖、服務規定:
一、入所服研發替代役未期滿者,不得請調本公司其他機構服務。
二、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給付一個月薪給之懲罰性違約金(含各項扣款及代扣稅款,不
含加班費及各項獎金),但非自願性離職者由各機構依個案處理,得核予免給付違約金。
三、研發替代役役期未滿離職時,依內政部有關規定辦理。
拾、應徵表件【下列一、二、三項資料上載不全者不予考慮錄取口試,其餘資料請於口試
時繳交】
一、履歷表(請上網登錄)
二、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請上網在履歷表論文或著作欄中填寫摘要,並不論撰寫進度
如何,請一律上載正在撰寫中之論文)
三、大學及研究所(研一)成績單(請上網上載)
四、指導教授推薦函(口試請儘量配合繳交)
五、學歷證件或學生證影印本(口試時繳驗正本及繳交印本)
六、技能檢定、證照及經歷證明文件影印本(請上網在履歷表上登錄檢定、證照資料,口
試時繳驗正本及繳交影本,無者免附)
七、原住民身份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者口試時繳交,無者免附)
拾壹、請即利用網路線上登錄報名。
通訊地址:桃園縣楊梅鎮民族路五段551巷12號
連絡電話: (03)4244243 李成雄先生 e-mail:lcs@cht.com.tw
傳 真: (03)42022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