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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電信公司遴選98年研發替代役人員  

主旨:公告本公司所轄電信研究所遴選98年研發替代役人員事宜。
依據: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96年12月25日信人一字第0960002061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壹、遴選日程: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97.12.30 (星期二) 12:00 PM止
二、第一試日期(資歷論文審查):97.12.31 (星期三) ~ 98.01.06 (星期二)由本所資歷審查小組上網
  遴選
三、第二試通知日期:於98.01.07 (星期三) 10:00AM 網站公告外,詳細口試時程及順序表另行
   mail 通知,請於收到 mail 後回覆是否參加
四、第二試日期(口試):98.01.10(星期六) ~ 98.01.11(星期日)(若有異動,以通知變更日期為準)
五、放榜日期:98.01.14(星期三)(若有異動,以通知變更日期為準)

貳、口試地點:桃園縣楊梅鎮民族路 5 段 551 巷 12 號

參、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內政部研發替代役資格者。

肆、報名方式:請依下列格式填寫:
一、一律上網報名,不接受通訊及親自報名,請上研究所網站中華電信企業網站填寫報名履
  歷表。
二、報名表件:報名履歷表請上網登錄,履歷表中打*欄為必填欄位,未填或填寫資料不完整
  者,視同報名未完成。大學及研究所一年級成績單,務須自行掃描成 .tif 、 .pdf或用數位相
  機拍成.jpg後上網上載。
三、來電或e-mail洽詢,請註明應考人身分證號碼,以利識別。

伍、遴選名額:30人(最後依內政部核准員額錄取)

類別代號

擔任工作及所需專長

學歷科系

暫定錄取名額

工作地點

電信研究

 基本上,每位應試人應具備軟/硬體
 開發技術、使用者介面技術,並具
 備創意能力。其他所需專長依領域
 別臚列如下:
 1.無線技術(有線/無線/FMC通信技
 術、網路維運技術、手持終端設備
 技術、網路技術等)

 2.寬頻網路(FTTx /xDSL技術、光電
 技術、IPv4/IPv6技術、ALL IP網路
 技術、IMS/FMC技術、下一代網路
 技術等)

 3.多媒體應用技術 (行動/固網/FMC
 應用及服務技術、加值服務技術、
 商務地圖應用技術、語音辨識與資
 訊檢索技術、網路技術等)

 4.網路維運(使用者介面技術、有
 線/無線網路維運技術、NGOSS技
 術、網路技術、綠色環保技術等)

 5.客服資訊(客戶資訊(如訂單與帳
 務)處理技術、Online charge技術、
 網路技術等)

 6.前瞻技術(NGI技術、量子密碼技
 術、Advanced Telematics技術、自然
 語言技術等)

 7.資訊安全(平台技術及資安整合
 技術、系統與內容安全技術、網路
 技術等

 8.經營策略(資料採礦、專利及電
 信產業法規之研究等)

 9.企業客戶(ICT技術、行動/固網
 /FMC應用及服務技術、車輛資通訊
 技術、影像處理技術、數位家庭技
 術、健康照護、網路技術等)

 10.研發服務 (網路及網路安全應用
 技術、MIS、網路軟硬體測試技術
 、網頁設計、時間與頻率標準及傳
 遞技術、GPS技術等)

 ‧電子/電機/電信/光
  電/自動控制/資訊相
  關科系
 •應用物理/數學/法律
  相關科系
 •以上均須具碩士學
  位資格
 •其他系所碩士畢業
 具特殊專長足以擔
 任左列工作者(請在
 報名履歷表研究專長
 欄內詳細說明,以供
 資歷論文審查)

 30人

(最後依內政部核准員額錄取)

 1.台北市
 2.桃園縣楊
 梅鎮

陸、遴選方式:
一、第一試為資歷論文審查(含專長之需求及符合性審查),於本所網站公告並以電子郵件
  通知(請確認e-mail帳號,以免遺漏通知)通過第一試審查之人員參與第二試。
二、第二試採口試(部分試程採英文方式進行),口試當日務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及正反
  面影印本乙份,正本驗明後發還,影本收存,其它口試當天應繳交資料請參閱第拾點
  應徵表件。
三、成績採資歷論文20%及口試80%,合併計算總成績,擇優錄取,但口試成績未滿六十
  分者,不予錄取。

柒、體檢:
一、錄取時應繳交距報到日前三個月內之公立醫院、教學醫院、醫學中心、區域醫院(衛生
  院、所除外)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透視、梅毒血清檢查等)一份,繳交之
  體格檢查表,應加蓋醫院印信及醫院總評「合格」或各項檢查項目「正常」、「無異
  狀」等戳記,體格檢查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應考人體格檢查發現有下列疾患之一者,為體格檢查不合格:
  1.患有法定傳染病未經治癒且須強制隔離治療者。
  2.患有嚴重精神疾患,不能處理日常事務,或有明顯傷害他人或自己之虞,或有傷害行
   為者。
  3.雙眼視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4.左右耳聽力不良,致妨礙工作者。
  5.其他嚴重疾患,無法治癒,致不堪勝任工作者。

捌、研發替代役人員服役第二階段服役期間之薪俸,由政府依法定標準發給,福利、獎金
  等依本(中華電信)公司研發替代役役男服務契約規定辦理。自第三階段起適用本公
  司從業人員管理要點,其職階、職務、待遇及福利事項如下:
一、職階職務:以專業職(一)助理研究員(六)錄用。
二、待遇:月薪比照本所進用無經驗新進從業人員起薪,另視營運績效發給績效獎金、企
  業化特別獎金及紅利,另有三節獎金、全勤獎金及其他福利等。
三、交通:本所上下班備有遊覽車(需收費),往返於中壢台北間。

玖、服務規定:
一、入所服研發替代役未期滿者,不得請調本公司其他機構服務。
二、服務未滿一年離職者須給付一個月薪給之懲罰性違約金(含各項扣款及代扣稅款,不
  含加班費及各項獎金),但非自願性離職者由各機構依個案處理,得核予免給付違約金。
三、研發替代役役期未滿離職時,依內政部有關規定辦理。

拾、應徵表件【下列一、二、三項資料上載不全者不予考慮錄取口試,其餘資料請於口試
  時繳交】
一、履歷表(請上網登錄)
二、論文或著作或研究計畫(請上網在履歷表論文或著作欄中填寫摘要,並不論撰寫進度
  如何,請一律上載正在撰寫中之論文)
三、大學及研究所(研一)成績單(請上網上載)
四、指導教授推薦函(口試請儘量配合繳交)
五、學歷證件或學生證影印本(口試時繳驗正本及繳交印本)
六、技能檢定、證照及經歷證明文件影印本(請上網在履歷表上登錄檢定、證照資料,口
  試時繳驗正本及繳交影本,無者免附)
七、原住民身份證明(具原住民身份者口試時繳交,無者免附)

拾壹、請即利用網路線上登錄報名
  通訊地址:桃園縣楊梅鎮民族路五段551巷12號
  連絡電話: (03)4244243 李成雄先生 e-mail:lcs@cht.com.tw 
        傳         真: (03)4202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