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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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行政」分發單位有:
各縣市政府
各鄉鎮市公所
經濟部
勞工保險局
家畜疾病防治所
農業局
交通局
環境保護局
政府教育局
觀光局
社會局
內政部
教育部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社會行政及合作行政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社會行政 |
含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殯葬行政、社會服務、社區發展、人民團體與社會福利基金會管理、身心障礙福利、社會運動、社會調查及社區處遇等。 |
合作行政 |
含合作行政、合作組織、合作業務、合作金融及合作人員訓練等。 |
※資料來源:銓敘部職系說明書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