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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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工程」分發單位有:
公立學校
國防部軍備局
內政部警政署暨其所屬機構
警務處警察電訊所
台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標準檢驗局
民用航空局
電信總局
智慧財產局
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民防指揮管制中心
中央研究院
中央氣象局暨附屬測報機構
民航局飛航服務總台等等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工程之知能,對電子與電訊工程等設備之設計、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及其他有關之器材製具保管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資料來源:銓敘部職系說明書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