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工作

分發單位

「人事行政」分發單位有:

  • 五院八部及各級國營事業機關之行政部門
  • 行政院人事局
  • 銀行人事室
  • 中央人事處暨各所屬人事機構
  • 政府機關所屬各人事室
  • 考選部等
  •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人事行政、考試技術、員工訓練與諮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人事行政

    含人事政策、制度與法規之擬訂、機關組織、員額編制與職務歸系之審議、公務人員之銓敘、任免、遷調、級俸、服務、考績、獎懲、保障、培訓、保險、撫卹、福利、退休、資遣及登記等。

    考試技術

    含公務人員與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考選、考試方式技術之改進、考試類科、科目與應考資格之研訂、命題閱卷方法之研擬與安全措施、各項試題之建立、使用與分析及考試資料之蒐集與保管等。

    員工訓練與諮商

    含公務人力訓練、進修、發展及員工諮商等。

    ※資料來源:銓敘部職系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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