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工作
分發單位 |
「一般行政」分發單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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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通譯、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採購、出納、打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簡而言之,便是辦理事務管理、管制考核等一般行政業務。詳細工作內容如下表所示:
一般行政管理 |
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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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關係 |
含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
通譯 |
含訴訟案件開庭傳譯、法官履勘傳譯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 |
文書處理 |
含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文書資料登記等。 |
速記 |
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記錄等。 |
議事 |
含會議規範研擬應用、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撰擬整理及議場事務處理等。 |
事務管理 |
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
物料管理 |
含物料目錄與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提運、廢料利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
財產管理 |
含機關財產之管理、調撥、租借、投保、洽賠、勘查與報廢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與登記等。 |
倉庫管理 |
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續與契約文件簽訂、倉位分配調整、倉儲貨物清查、整理與催提、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理、各項報表編製、倉庫運用效率及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
採購 |
含工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之詢價、招標、比價、議價、決標、履約、訂約與驗收、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理、廠商異議及申訴之處理等。 |
出納 |
含現金、票據與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及彙報等。 |
打字 |
含各種文件之繕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