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工作

分發單位

「一般行政」分發單位有:

  • 行政院
  • 區公所
  • 交通局
  • 都發局
  • 國防部
  • 審計部
  • 法務部
  • 經濟部
  • 環保局
  • 衛生局
  • 外交部
  • 經濟部能源委員會
  •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 工務局建管處
  • 行政院青輔會
  • 交通部觀光局
  • 各級公立學校
  • 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
  • 各縣市政府所屬機關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各縣市教育局
  • 行政院農委會林務局
  •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 行政院農委會
  • 各縣市鄉鎮市公所
  • 廣慈博愛館
  • 各縣市政府鄉鎮市民代表會
  • 捷運公司
  • 公共汽車管理處
  • 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
  • 中央造幣廠
  • 台北市政府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台北市政府所屬機關
  • 台北市監理所
  •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通譯、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採購、出納、打字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簡而言之,便是辦理事務管理、管制考核等一般行政業務。詳細工作內容如下表所示:

    一般行政管理

    含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及管理方法之處理與改進等。

    公共關係

    含對外關係之溝通、協調、聯繫及新聞發布等。

    通譯

    含訴訟案件開庭傳譯、法官履勘傳譯及司法行政文書業務等。

    文書處理

    含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彙編、公文之收發、繕校、印信典守、登記、檢查、稽催及文書資料登記等。

    速記

    含應用簡單文字或特定符號,為語言記錄等。

    議事

    含會議規範研擬應用、議程編排、議事資料蒐集、紀錄製作、議事文件撰擬整理及議場事務處理等。

    事務管理

    含辦公物品、公務車輛、辦公處所、宿舍、集會、工友及員工福利之管理等。

    物料管理

    含物料目錄與管理章則之編訂、物料之驗收、登帳、儲存、保管、包裝、發放、調撥、盤存盈虧、交運、提運、廢料利用、剩餘物料及呆料之處理等。

    財產管理

    含機關財產之管理、調撥、租借、投保、洽賠、勘查與報廢及房地產契據憑證之保管與登記等。

    倉庫管理

    含倉庫之管理、貨物進出倉登帳、堆裝、保管、收授手續與契約文件簽訂、倉位分配調整、倉儲貨物清查、整理與催提、損耗貨物、無主貨物與地腳品處理、各項報表編製、倉庫運用效率及使用費率調查統計等。

    採購

    含工程定作、財物之買受、定製、承租、勞務之委任或僱傭等之詢價、招標、比價、議價、決標、履約、訂約與驗收、委託法人或團體代辦採購、違反採購合約案件之處理、廠商異議及申訴之處理等。

    出納

    含現金、票據與證券之出納、保管、解繳、登記及彙報等。

    打字

    含各種文件之繕打等。

    ※資料來源:銓敘部職系說明書
     

    想了解更多請按此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