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發、工作
分發單位 |
「會計」分發單位有:
*每年分發機關須視當年度用人需求為準
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會計及歲計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簡而言之,便是監督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等會計相關事務。詳細工作內容如下表所示:
會計 |
含會計法規之擬訂、各機關預算執行與內部審核、政事費用、特種基金(含公營事業與非營業基金)財務經費業務與財務會計之審查核計、對政事費用、歲入歲出、公營事業產品成本、勞務費率與營業盈虧(餘絀(之計算與效益評估、會計簿籍之紀錄管理與保管、會計報表之編報與分析、會計法令解釋及會計行政管理等。 |
---|---|
歲計 |
含預算籌編所需事實之調查、增進公務、財務與經營效能之研究建議、預算審核、歲入、歲出與營運計畫之核議、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與綜計表之審查整編、預算分配與執行之核議、決算之查核及總決算之綜計彙編等有關政府預算之籌劃、編造、審議、成立與執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