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中央法規更多最新法規 >>

核釋「水利法」第78條之3第2項第2款規定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經授水字第10220209710號

水利法第七十八條之三第二項第二款規定,所稱非經許可不得為之排注廢污水行為,係指以施設建造物方式排注廢污水之行為。

部  長 張家祝

索取相關資料

鐵路特考 郵局招考 一般警察 移民署
高普考 地方特考 初考 台電中油台水
延伸閱讀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