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中央法規更多最新法規 >>
修正「農田水利會組織規程」
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十二月十一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水字第 1010031590 號令
修正發布第 14 條條文
第 14 條 農田水利會編制內人員除會長、總幹事、主任工程師、專門委員、組室主管外,其總員額比率如下:
一、灌溉管理人員:百分之四十至四十八。
二、工程人員:百分之二十六至三十四。
三、一般人員:百分之十八至二十六。
四、技工:百分之八至十六。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