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法規

核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條規定

中華民國100年9月30日
台財稅字第10004101330號
外國事業提供我國買受人自境外衛星地面站發送至境外收聽(視)戶之衛星訊號傳輸服務,所取得之收入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

部  長 李述德

 

想了解更多請按此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