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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原住民族等四特考考試公告

【2014.06.13考選部

一、考試等別、類科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二、考試日期:

  •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
    第一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
    第二試:民國103年12月20日(星期六),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
    第一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一)。惟考試日期得視外語口試應考人數及試場設置情形需要予以延長。
    第二試:民國103年12月21日(星期日),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民航人員考試:
    第一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至29日(星期一)。惟考試日期得視英語會話應考人數及試場設置情形需要予以延長。
    第二試:民國103年12月21日(星期日),實際日期須視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 原住民族考試:
    三等考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
    四等考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至28日(星期日)。
    五等考試:民國103年9月27日(星期六)。

三、考試地點: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及民航人員考試僅設臺北考區;原住民族考試分設臺北、南投、屏東、花蓮及臺東5考區舉行。

四、應考資格、應試科目及成績計算:

  • 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及其附表與「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之規定辦理。
  • 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暨其施行細則之規定,本4項考試應考人具該條例所稱後備軍人身分者,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五、體格檢查時間及標準:

  • 民航人員飛航管制科別考試:應考人於報名時應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初檢合格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一試。應考人經第一試錄取者,應經體格複檢,體格複檢不合格或未依通知期間辦理體格複檢者,不得應第二試。其體格檢查標準,依「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及「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飛航管制人員體格複檢標準」之規定辦理。
  • 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國際經濟商務人員、民航人員航空通信及航務管理科別、原住民族四等考試法警類科考試:應考人於第一試或筆試錄取通知送達14日內,應經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辦理體格檢查並繳送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逾期未繳送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或不予分配訓練。其體格檢查標準,分別依照「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規則」之規定辦理。

六、

為增進試卷評閱效能,本4項考試申論式試卷均將採行線上閱卷。

七、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 報名日期:自民國103年6月24日起至7月3日下午5時止。
  • 報名方式:
    1、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民航人員考試: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應考人請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為:http://www.moex.gov.tw,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路,或以網址register.moex.gov.tw(主站)、register.moex2.nat.gov.tw(新站)直接進入系統報名,登入報名資料前,請先下載應考須知詳細閱讀登錄完成後務必下載列印報名書表,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及繳款證明等,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
    2、國際經濟商務人員、原住民族考試:採「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辦理,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將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得進行學歷資料檢核之各級學校名單及畢業起始年度,已公布於網路報名系統),由系統主動提示訊息,毋須繳交報名書表、身分證件及應考資格等書面證明文件,但仍應於規定期限內列印繳款單或線上繳費,繳款證明由應考人自行妥善留存,未完成繳費者,網路報名視為無效。若應考人於網路報名系統所填具之報名資料,無法透過戶役政機關及各級學校之資料進行檢核時,或應考人申請特殊照護措施、姓名有罕見字等,則以「網路報名紙本寄件」方式辦理。
    3、無紙化報名注意事項:以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報名時,須上傳照片JPG電子檔(檔案大小須為1MB以內),請於報名前備妥照片JPG檔案,憑以報名,否則將無法完成報名登錄。
  • 報名郵寄地點:11602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1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二科。
  • 紙本寄件之收件截止日期:應考人須於民國103年7月4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報名表件至報名郵寄地點,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八、

應考人為身心障礙者、原住民、後備軍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家庭,應繳報名費予以減半優待。

九、

103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原住民族考試因應行政院組織改造,有關行政院所屬機關(構)考試職缺之實際用人機關、工作地點及內容,以辦理分配作業時為準,另該職缺可能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移撥至他機關。

十、

其他有關事項,詳載於各該考試應考須知。

推薦連結:國家考試計畫表 / 原住民族特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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