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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警察特考雙軌制不利體系
【2014.05.17中央社】
監委陳永祥指出,警察特考採雙軌制,恐形成兩種族群不公平競爭或排擠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應研議並檢討改善。
考試院從民國100年起實施警察考試雙軌制,警察特考(內軌警校畢業生)及一般警察特考(外軌一般生),兩類別錄取率相差懸殊,許多考生認為考制不公,到處陳情。
監委陳永祥、葛永光、馬秀如調查此案,監察院日前通過這份調查報告。
監委認為,警察雙軌分流考試制度,內外軌人員錄取率差異懸殊,有違國家考試公平原則。
調查報告指出,以警察三等考試為例,100年內軌的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6.35%,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則為8.79%;101年,內軌的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9.85%,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僅5.52%;102年,內軌警大畢業生錄取率達74.38%,外軌一般生錄取率僅7.22%。
監委也擔心,警察特考採雙軌制,二者錄取進用人員背景、教育程度、甚至社會觀念等均不同,恐形成兩種族群不公平競爭或排擠局面,不利警察體系健全發展,相關單位應研議並檢討改善。
監委建議,為解決長期警察進用爭議,落實國家考試考用政策公平性,內政部及考選部應審慎檢討目前考試雙軌制問題,併同名額開放、警校任務及定位、公費培育制度、先訓後考或先考後訓等問題,研擬具體改進計畫。
另外,調查報告也特別點出,離職警員除了因案免職或有案在身外,並未喪失參加警察人員雙軌分流制度內軌考試資格。
監委認為,員警離職原因不乏表現不佳或適應不良,不問原因均可報考內軌,而享因高錄取率回任機會,甚至享有以警校成績優先分發的優惠,與考試選才的目標有違,內政部沒有本於職責調查檢討,有怠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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