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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照法修正 幼教師、教保員互爭工作權

【2014.04.29聯合新聞網

立委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提案,取消幼兒園5歲班(大班)需有1位幼教老師規定,學者批這將損害合格幼教老師工作權,發動連署要求立委撤回修正提案,明舉行公聽會。

幼教聯合總會回應,他們沒有要消滅幼教師,只是要捍衛教保員工作權。

幼教聯合總會總會長陳靜儀表示,修正幼照法,並不會損害幼教師權益,反而是原法案規定每班「應」設1名幼教師,將嚴重影響2萬6千名以上教保員的工作權,因為幼托整合前,教保員可獨立帶大班,但依現行條例規定,教保員不能教大班,大大限縮教保員的教學資格與權益。

針對教師及實務界共同發動的連署書指出,5歲班若沒有專業幼教老師,將嚴重降低幼兒受教品質。陳靜儀反駁說,至今尚無任何數據可證明教保員的教學能力比幼教師差,如這樣就否定教保員的教學內涵,非常不公平。

中華幼兒教育協會理事長蘇傳臣也為教保員發聲,他說,幼托整合前,很多教保員從小班教到大班,經驗長達20到30年,家長也希望孩子從小班到大班,固定給一個教保員帶。

教保員賴淑娟表示,幼托整合前可以教大班,「為什麼幼托整合後就不能教了?」她說,教保員的經驗和專業不會比幼教師少,教保員是經高職3年幼保科加上大學4年幼保系共7年訓練,但幼教系學生是普通高中畢業,大學4年才選讀幼教系。

立委提出幼照法修正案,新增「當現場有教保服務人員時,未具教保服務人員資格者,可協同教學。」陳靜儀回應,他們也主張幼兒園不得補習班或才藝班化,會提出此修正案,是為了課程豐富多元,並非上才藝課,也不是分科教學,更沒另外收費。

教保員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相關系所畢業或是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非相關系所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幼兒教師是大學畢業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參加教師資格檢定通過後,發給教師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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