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發燒新聞更多其他新聞 >>

20萬資深公僕 領65億不休假獎金

【2014.06.29中國時報

休假是廣大勞工的小確幸,公務員若不休假還可累積一筆加班費,不過立法院預算中心卻批評,102年度光是中央政府機關核發不休假加班費,就高達近27億元,這還沒有加上地方政府、國營事業公務員的加班費,這筆龐大支出對國家財政造成不小負擔。預算中心建議比照勞工模式,節省政府支出。

國營事業每人約5.4萬

預算中心還發現,國營事業的不休假加班費核發情形更高,台糖、中油及台電的不休假加班費,平均每人就核發5.4萬至5.8萬之間,而且有些事業公司沒有應休14日的強制規定,所有休假都可換領加班費,不僅違反休假制度的原意,還讓虧損連連的國營事業增加營運成本。

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明定,公務人員每年至少應休假14天,超過14天的休假若沒休完,「確因公務或業務需要經機關長官核准無法休假時,酌予獎勵。」一般公務員依照服務年資享有7到30天不等的年假,未休完就發給「不休假加班費」,不過這項規定立法院預算中心認為有檢討必要。

預算中心報告指出,公務人員休假天數較勞工多,平均一個公務員的休假天數就比勞工多出5.17天,衍生出巨額不休假加班費支出。

中央去年約支出27億

其中102年中央政府公務機關核發8萬5101人不休假加班費,共26億8962萬元,這還不包括地方政府、國營事業。

預算中心推估,若以102年度中央政府平均每人不休假加班費為3.2萬元計算,全國年資15年以上的公務員(約20萬人)的不休假加班費,支出就高達65億餘元,對國家財政造成不小負擔。

應比照勞工 節省支出

報告指出,比較日本、韓國、德國、法國等國家,僅有韓國的公務員領有類似不休假加班費的「年假補償金」,其餘各國均無類似的規定。雖然公務員休假較勞工優渥是國際間普遍現象,但核發不休假加班費非主流做法,建議應比照勞工做法,變更強制休假的計算方式,減輕國家財政負擔。

公務員 VS. 勞工 福利比一比

假別 公務員 勞工
事假 5日全薪 14日無薪
一般病假 28日全薪 30日半薪
婚假 14日全薪 8日全薪
產前假 8日全薪
產假 42日全薪 8個星期全薪(受僱未滿6個月者半薪)
流產假 14-42日全薪 5日到4星期全薪(受僱未滿6個月者半薪)
喪假 5-15日全薪 3-8日全薪

推薦連結:國家考試計畫表(含簡章下載)

索取相關資料

地方特考 初等考試 關務特考 高普考
鐵路特考 一般警察特考 司法五等 訂閱電子報
最新消息
推薦新聞
社群回應
免費考試講座
 
相關資料索取
 
相關新聞
 

Lab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