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行政院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  系:

職  稱:

約聘專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2月10日 ~ 098年02月17日

資格條件:

1.大學(學院)法律系畢業以上。
2.碩士學位者,並有法務或行政救濟之訓練或工作經驗;或大學(學院)畢業者,並有法務或行政救濟工作經驗3年以上。
3.熟諳訴願審議作業。
4.熟悉電腦操作。(聘用期限最長至99年10月14日止)

工作項目:

1、行政救濟案件之審議及研究。2、訴願行政業務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

聯絡方式:

1.檢附個人簡歷(附照片,並註明聯絡電話)、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本(98)年2月17日前,寄臺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一號行政院人事室王小姐收,聯絡電話33567014,另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專員」字樣。(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