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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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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職缺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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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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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職 系: |
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 |
職 稱: |
短期就業服務人員(6個月定期契約) |
官等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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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額: |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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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別: |
不拘 |
工 作 地: |
33-桃園縣 |
上網期間: |
自098年02月09日 ~ 098年02月13日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畢業者。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高中(職)畢業,並有滿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一、因循環性及摩擦性失業等所衍生之大量資遣進廠輔導業務。
二、短期就業促進工作聯繫、登記、推介與資訊提供。
三、短期就業促進進用人員方案結束後之就業轉業與追蹤。
四、協助辦理徵才活動。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一、桃園縣市需求65名,新竹縣(市)需求26名,苗栗縣(市)需求9名。
二、報名時間:自98年2月9日(星期一)至98年2月13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意者至本中心外網(http://tpesa.evta.gov.tw/)下載報名表詳填並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使用B4大型信封裝妥,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桃竹苗區就業服務中心(33042桃園市南華街92號)」,收件人請寫「第二課(應徵98年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人員)」,並於信封上書寫報名者姓名及地址。 |
聯絡方式: |
一、報名招募簡章及報名應繳交表件均請至本中心網站。
二、工作薪資:
(一)每人每日新臺幣1,000元,每月最高工作天數22日。
(二)依規定提撥勞(就)保費、健保費、職災保費、勞退金等雇主部分負擔。
三、如有未盡事宜,將即時於網站上公告,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人: 03-3333005 分機203,賴燕玲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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