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報名及甄試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網站首頁→最新消息→點選「公告98年第3次臺北市政府各機關委託本中心公開甄試約聘僱人員、專業技工簡章」查詢,下載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一律採通訊報名,自98年2月6日起至98年2月13日止以掛號郵寄或快遞方式寄至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第二課收(地址:10367臺北市大同區承德路3段287之1號)。
二、本職缺依實際到職日起至98年12月31日止,99年度起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
三、報名時應繳交文件:1.報名表(自傳請填寫500字以上)。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須由任職公司或任職機關(構)出具,並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證明文件影本。4.男性須檢附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
四、備註:1.
熟諳WORD、EXCEL軟體,中文輸入每分鐘40字以上尤佳。2.
具有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3.
具有辦理公務機關採購、財產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五、有關報名方式、面試及榜示問題請電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服務電話: (02) 25942277 轉206;另有關實際工作內容、待遇及僱用期間請電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 (02)23754573 #2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