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回職缺列表
 

徵才機關:臺北縣政府勞工局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職  系:

職  稱:

身心障礙就業服務委外人員

官等職等:

名  額:

4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1-台北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1月23日 ~ 098年02月11日

資格條件:

(一) 領有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心理師或特殊教育教師證書者。(二) 取得就業服務員乙級技術士證者。(三) 大專校院復健諮商、社會工作、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特殊教育、心理輔導、勞工關係、企業管理或人力資源發展之相關科系所畢業者。(四) 非屬前項相關科系所畢業,從事就業服務或身心障礙者福利服務相關工作一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身心障礙者社區化一般性就業服務,其工作內容包括開案晤談、身心狀況評估、相關資源連結、開發就業機會、發展安置計劃、安置就業、追蹤輔導等。 (二)、 依本縣開結案標準,每月至少新開案7人,且每月應媒合成功至少3人,穩定就業2人,持續服務量30人;年度服務量應至少包含視覺障礙者媒合成功2人。 (三)、 每人未達年度服務量84人,媒合成功33人,應於核實經費中再扣除懲罰性違約金,額度新台幣5000元整,並於年度驗收時退還甲方。

工作地址:

本局或所屬單位

聯絡方式: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於2/3日以後於上班時間內逕向臺北縣政府採購處售標室(29603456#5658)繳交新台幣100元整後,憑據不具名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