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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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  系:

職  稱:

聘用規劃師

官等職等:

聘用

名  額:

1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01-台北巿

上網期間:

自098年01月17日 ~ 098年02月06日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二、具景觀、建築、土木、營建工程、都市計畫等相關系所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資格,並具有5年以上土木、建築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可配合業務需要加班,具公務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所屬館所建物維護修繕、設備規劃設計審核、營運資料蒐集、營運管理規劃及行政庶務、法制研究等相關業務。
二、「寶藏巖共生聚落整建工程」監辦工程、居民安置及回住、中繼住宅居民連繫等業務。
三、其他上級交辦專案及相關職務事項。

備註:一、自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始正式聘僱。二、本職務為376薪點(月薪44217元),並依臺北市政府文化局聘僱人員考核要點辦理考核。

工作地址: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東北區

聯絡方式:

一、請檢具個人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等資料影本(請勿檢具正本,以免遺失)及工作經歷證明書,於98年2月6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參加甄選 (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西北區),或親自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名,逾期恕不受理。二、合者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三、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期限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四、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第四科文化設施發展基金聘用規劃師。五、本案承辦人:洪碧婚、聯絡電話: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轉3591。六、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洽第四科林股長1999(外縣市 02-27208889 )轉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