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取得外國國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考試法第七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條款情事;考試錄取人員報到時,應繳交經公立醫院(含衛生所)檢查合格之體格檢查表。
三、學經歷:高中(職)以上學校醫學、護理、檢驗、藥劑、化學、生物等相關科系畢業,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一年以上採尿工作經驗。
四、技能:須具備電腦文書處理基礎,如經錄取,試用三個月期間內,電腦中文輸入應達每分鐘30字以上,未達標準者撤銷錄取資格,由備取者遞補。
◎ 工作地點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 報名方式
親自或委託他人於辦公時間至本院人事室報名,通訊報名概不受理;委託他人報名者,應出具委託書。
◎ 報名準備文件
一、報名表一份。(請逕至本院網站http://ild.judicial.gov.tw/列印)
二、身分證、學歷證件、曾修習相關學分證明、曾任相關工作證明。
(正本於驗後發還)。
三、最近一年內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一式二張(背面書寫姓名),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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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開應繳驗證件事後查明有偽造者,取消應考資格。已派職者,即予免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