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7.08 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法條文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八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800169131 號令修正
公布第 12 條條文
第12條 本法自修正民事訴訟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六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九十八年六月十二日修正之民事訴訟法,除修正第五百八十三條
、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五百八十九條、第五百八十九條之一、第五百九十條及增訂第五百九十條之一於施行之日施行外,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三
日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