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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
※及格標準依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七條規定: 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普通考試以各科目平均成績計算之。 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總成績未達五十分,均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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