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民輔考-廖試如神 法科權威

警察法規概要命中事實


107年考題配分分析

依據出題之八大範圍(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區別申論題與測驗題之命題配分比重如下:

(一)申論第一題(25分)

  • 1.憲法第23條;
  • 2.行政程序法第7條;
  • 3.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
  • 4.集會遊行法第26條;
  • 5.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
  • 6.釋字445、718、760等各重要基本原則。

(二)申論第二題(25分)

  • 1.警察補充性原則,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8條第2項;
  • 2.釋字570警察法第9條非行為法授權之界定;釋字588號解釋有關形式警察與實質警察之區別與界定。

(三)測驗題部分

命題範圍 題號 配分(含百分比)
行政程序法與公法基本原理(含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1、2、3、5、6、12、13、18、24 18(36%)
警察法 4、23 4(8%)
警察職權行使法 17 2(4%)
社會秩序維護法 15、21、22 6(12%
行政執行法 10、20 4(8%)
集會遊行法 8、9、11、16、19、25 12(24%)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7 2(4%)
警械使用條例 14 2(4%)
總計 共25題 計50分(100%)

108年公職考試法科高分計畫

整體而言,調整現行策略,而採取用行政程序法與公法原理、釋字打底,在而將7大法建構於其上之授課與學習方法,即能調整出最佳狀態,面對考試、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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