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題 | 命中事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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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 |
申論題第一題:「集會遊行之不予許可、限制或命令解散,應公平合理考量人民集會、遊行權利與 其他法益間之均衡維護,以適當之方法為之,不得逾越所欲達成目的之必要限度」, 此為集會遊行法第 26 條之規定,請問該規定揭櫫了那些法律原則?試論述各該法 律原則之內涵,並舉警察執法例子說明之。(25 分) |
(一)比例原則與平等原則 新竹班第2堂或第3堂上課時整合說明比例原則於警察法規各條文之明確規定:(在黑板上畫沙漏圖) 1.憲法第23條; 2.小法典P261行政程序法第7條; 3.小法典P89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 4.小法典P221集會遊行法第26條; 5.小法典P229警械使用條例第6條; 6.憲法考前衝刺講義P2、P27;P29,釋字760平等原則。 |
申論題第二題:、2017 年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維護社會治安的司法分組」(第五組)就「警 察犯罪預防策略」子題,決議:為能合理化警察績效制度,提升執法效能,以維護社會治安,應儘速研修「警察法」等相關任務條款、業務法規,以因應時代之變遷。警察法第 9 條第 7 款將「有關警察業務之保安、正俗、交通、衛生、消防、救災、 營業、建築、市容整理、戶口查察、外事處理等事項。」列為警察職權,請問該規 定是否妥適?試論述之。(25 分) |
(一)警察補充性原則,警察法規模擬試題第八回第一題申論題;小法典P5第9條、P113第28條第2項; (二)憲法考前衝刺講義P8,釋字570警察法第9條非行為法授權之界定;P12形式警察與實質警察之區別與界定。 (三)警察法規模擬試題第六回,申論題部分,完全命中。 |
測驗題 | |
第1題 | 猜題講座P9,第7題 |
第4題 | 猜題講座P9,第1、2、3、4題 |
第7題 | 憲法考前衝刺上課時、桃竹班最後上課考前提示,均明白請考生記憶背誦小法典P74,第17條 |
第9題 | 小法典P604,第6條,完全命中 |
第10題 | 警察法規模擬試題第八回第5題,完全命中 |
第11題 | 小法典P215,集會遊行法第15條以下申復制度之說明,完全命中 |
第14題 | 小法典P232,警械使用條例第11條;猜題講座P11第21題,部分命中 |
第15題 | 小法典P144第43條、P151第55條;猜題講座P11第18題,完全命中 |
第16題 | 小法典P217,第18條;警察法規模擬試題第9回第18題,完全命中 |
第17題 | 小法典P116,第31條,上課時詳細講解,完全命中 |
第19題 | 小法典P210、211,集會遊行法第10條、第11條,上課詳細講解,完全命中 |
第20題 | 小法典P274-278,行政執行法第17、17-1條,完全命中 |
第21題 | 小法典P141,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7條,完全命中 |
第22題 | 小法典P150,社會秩序維護法第51-54條,完全命中 |
第24題 | 猜題講座P9,第6題,完全命中;憲法考前衝刺講義P12 |
第25題 | 小法典P204,集會遊行法第6條,完全命中 |
依據出題之八大範圍(包括警察法、行政執行法、社會秩序維護法、警械使用條例、集會遊行法、警察職權行使法、行政程序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區別申論題與測驗題之命題配分比重如下:
命題範圍 | 題號 | 配分(含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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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與公法基本原理(含司法院大法官釋字) | 1、2、3、5、6、12、13、18、24 | 18(36%) |
警察法 | 4、23 | 4(8%) |
警察職權行使法 | 17 | 2(4%) |
社會秩序維護法 | 15、21、22 | 6(12% |
行政執行法 | 10、20 | 4(8%) |
集會遊行法 | 8、9、11、16、19、25 | 12(24%) |
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 7 | 2(4%) |
警械使用條例 | 14 | 2(4%) |
總計 | 共25題 | 計50分(100%) |
整體而言,調整現行策略,而採取用行政程序法與公法原理、釋字打底,在而將7大法建構於其上之授課與學習方法,即能調整出最佳狀態,面對考試、獲取高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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