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報名資格 |
報名方式 |
大陸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台灣居民 |
1.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
2.按照居所地司法行政機關規定的報名時間,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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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工作、學習或者居住的台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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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
2.按照香港或澳門考區承辦考試組織工作的機構所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到報名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
居住在臺灣島內或外國的臺灣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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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行政機關在廣東省深圳市和福建省廈門市專門設立報考點
2.報考人員須自行選擇和確定以上報考地點,登錄司法部網站進行網上預報名,並到指定的報名點現場辦理報名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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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繳交資料
報名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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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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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學位)證書 |
須提交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影本各一份。
已完成學業但因學制原因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臺灣報名人員,可以憑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證明書向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申請學歷(學位)認證。
報名時,可以提交學校畢業證明書和認證書,並作出相關承諾。
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申請材料詳細內容 |
學歷(學位)認證書及影本各一份 |
有效身份證明(正本)
1.台胞證
2.台灣身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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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應當提交臺灣居民身份證和戶籍謄本或者戶口名簿。提交影本的,須經臺灣地區公證機構公證。 |
上述身份證件原件經現場審驗後即行退回,影本由報名處留存 |
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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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人員可以登錄司法部網站或承辦報名的考試機構網站,按照要求真實、準確地填寫《2008年國家司法考試報名表(臺灣居民)》,下載後簽署本人承諾提交給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審驗;也可以在報名現場,對考試機構提供的具有本人資訊的報名表進行確認;還可以直接在報名現場由考試機構工作人員協助填寫報名表,核對簽字後,提交審驗。 |
一式兩份 |
*正確考情資訊依報名簡介為準
相關單位聯絡方式:
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中心:(86)-10-63995583
廣東省深圳市司法局報名處:(86)-0755-83053807/83053883
福建省廈門市司法局報名處:(86)-0592-5289017/5289055
國家司法考試香港特別行政區報名處:(852)-36288711
國家司法考試澳門特別行政區報名處:(853)-89872333
相關單位網站連結:
司法部網站
香港律政司網站
澳門法務局網站
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國家司法考試網站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中國留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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