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20條修正案,業經總統於107年11月21日修正公布,未來將有助於領有專業證照之專業人才來臺進行國際交流,提升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的國際競爭力。
我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自創制以來,對於外國人報考之規定,一向採取開放立場。此次修法,是在既有的開放政策基礎上,繼續維持外國人報考。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之規定,進一步開放外國人及華僑考試時得以中文或英文作答。
此外,配合近年來建築師、技師等各專業領域的職業主管機關、公學會團體,積極與各國進行執業資格國際相互認許的協商談判,這次修法特別規定,經過國內職業主管機關本於平等互惠之原則認可後,得以相互對等的彈性考試方式,認許兩國彼此的執業資格,藉由此次修法的彈性制度設計,希望能有助於我國擴大國際合作,協助我國專業人才取得跨國執業資格,進而擴大我國產業的國際市場參與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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