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權操作策略

作者:林三元

選擇權操作策略

買權或是賣權,都是一種可供交易的商品,因此,選擇權的基本交易模式,不外乎4大種類:買入買權、賣出買權、買進賣權、賣出賣權,統稱為裸部位,即純粹僅買賣單一選擇權,無其他現貨部位。若將搭配現貨交易,則又可衍生出避險部位、價差部位,以及混合部位等操作策略。而在期貨與選擇權的交易中,Long就是「買」,Short就是「賣」。


裸部位(Naked Position)


一、買入買權Long Call

預期未來股價會大漲,故認定目前的股價相對較低以現在的股價為選擇權的履約價格,取得一在未來能以此價格購入股票的權利。到時股價一漲,原先該股票的購入成本相對較低,而市價與履約價格間的價差,正是主要獲利。即使到時股價不漲反跌,則直接放棄執行買權,因此損失最多只是將當初買權的權利金,白白送給買權的賣方!
(一)時機
預期標的物價格未來大漲。
(二)最大獲利(Max Revenue,MR)
未來標的物價格上漲越多,在扣除權利金(C)成本之後,買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買權之買方,獲利無限(MR=∞)。
(三)最大損失(Max Lost,ML)
即使標的物未來價格下跌,該買權的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執行買權,因此最大損失,僅限當初取得買權時支付之權利金。

二、賣出買權Short Call

此種操作策略的目的,主要為賺取權利金。然而,在什麼樣的環境條件下,適合出售買權呢?若預期未來股價會開始持平或逐漸走跌,但還不至於大跌的情況下(如果預期未來股價會大跌,那就直接買入賣權,將來以目前約定的價格,賣出股票,這樣的獲利反而更好!),此時可將購入股票的權利,賣給其他人(當然,手上也要有股票可在未來賣給對方),至於買權的持有人以後會不會執行買權,來跟購買這張股票,則由他來決定,但至少對方付給的權利金,為最大獲利來源。
(一)時機
預期標的物價格在未來會持平或小幅下跌。
(二)最大獲利(Max Revenue,MR)
賣出權利之後,所賺取的買權權利金,這也是買權的買方,所承擔的最大損失,這是相對的概念。
(三)最大損失(Max Lost,ML)
只要未來標的物市價上漲越多,在扣除權利金(C)成本後,該買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買權之買方,享有無限大之獲利。此時,買權的賣方,立場與買方是相對的,當買方獲利無限時,代表賣方的損失無限(ML=∞)(因為利益都歸買權的買方)。

三、買入賣權Long Put

預期未來股價會大跌,故認定目前的股價相對較高,因此以現在的股價為選擇權的履約價格,取得一個在未來能以此價格賣出股票的權利。到時股價大跌,股票的履約價格較高,而市價與履約價格間的價差,就是獲利。即使到時候股價不跌反漲,則直接放棄執行賣權,而損失僅限於賣權的權利金,白白送給賣權的賣方。
(一)時機
預期標的物價格未來會大跌。
(二)最大獲利(Max Revenue,MR)
只要未來標的物市價下跌越多,則在扣除權利金(P)成本之後,賣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賣權之買方×獲利:MR=SP。
(三)最大損失(Max Lost,ML)
即使標的物未來價格上漲,該賣權的權利人,可以選擇不執行賣權,因此最大損失,僅為當初取得賣權時,所支付之權利金。

四、賣出賣權Short Put

若預期未來股價會開始小漲或逐漸反彈,但還不至於大漲的情況下(若預期未來股價會大漲,則直接買入買權,便可在未來以目前約定的價格,買入股票,如此獲利更高),可將賣出股票的權利,賣給其他人(未來也有義務買入對方賣回的股票),至於對方以後會不會執行賣權,則由對方來決定!但至少對方支付的權利金,為賣方的最大獲利。
(一)時機
預期標的物價格未來會小漲或逐步反彈。
(二)最大獲利(Max Revenue,MR)
賣出權利之後賺取的賣權權利金,這亦是賣權的買方,所承擔的最大損失,此為相對的概念。
(三)最大損失(Max Lost,ML)
只要未來標的物市價下跌越多,在扣除權利金(P)成本之後,賣權交易之獲利也就越多,故賣權之買方,獲利無限。此時,賣權的賣方,立場與買方是相對的,當買方獲利無限時,代表賣方的損失:ML=SP利益完全歸賣權的買方。


避險部位(Hedge Position)


持有現貨部位的同時,亦搭配選擇權買賣的策略。

保護性買權(Protective Call)

(一)策略:放空現貨+買進買權。
(二)目的:利用買權,規避現貨市價上漲之風險。


避險部位(Hedge Position)


持有現貨部位的同時,亦搭配選擇權買賣的策略。

一、保護性買權(Protective Call)

(一)策略:放空現貨+買進買權。
(二)目的:利用買權,規避現貨市價上漲之風險。

二、備兌買權(Covered Call):

(一)策略:持有現貨+賣出買權。
(二)型態:證券商發行認購權證。

三、備兌賣權(Covered Put):

(一)策略:放空現貨+賣出賣權。
(二)型態:證券商發行認售權證。


價差部位(Spread Position)


同一種選擇權中,到期日相同而履約價格不同,或履約價格相同而到期日不同的買權或賣權,合稱為選擇權系列。假使將同一種但不同系列的選擇權予以組合,稱之為價差策略(Spread),又可區分為垂直價差(同時買進及賣出到期日相同而履約價格不同的選擇權)與水平價差(同時買進及賣出履約價格相同而到期日不同的選擇權)。

一、多頭垂直價差(Bullish Vertical Spread)

(一)買權多頭(看多)價差
1.策略:買低履約價格的Call,賣高履約價格的Call。
2.動機:後勢看漲,願意承擔有限之風險。
若股價大於K2,則投資人將可獲利K2-K1,再扣除初始之投資成本後,便是多頭價差交易之最大利潤;若股價小於K1,則兩個買權都不會被執行,投資人之損失僅侷限在原來的投資成本,也是此交易策略之最大損失。因此,多頭價差交易的向下風險有限,利潤係發生在現貨價格上漲時。K1+(C1-C2)為損益兩平點,換言之,現貨價格必須從K1上漲到(C1-C2)的幅度後,才會開始出現獲利。
(二)賣權多頭(看多)價差
1.策略:買低履約價格的Put,賣高履約價格的Put。
2.動機:後勢看漲,且願意承擔有限之風險。
損益兩平點為K2-(P2-P1),亦即股價最多只能從K2下跌(P2-P1)的幅度,才不會造成損失。K2為高履約價格之賣權,因此權利金會高於低履約價格的K1賣權,也就是P2>P1。

二、空頭垂直價差(Bearish Vertical Spread)

(一)買權空頭(看空)價差
1.策略:買高履約價格的Call,賣低履約價格的Call。
2.動機:後勢看跌,且欲賺取權利金。
賣出買權的權利金收入,大於買進買權的權利金支出,故在投資的初期,投資人可獲得權利金收入。當現貨市價大於K2時,買入買權將產生S- K2的履約價值,賣出買權將產生S- K1的損失,所以存在K2- K1的損失,若扣除期初之權利金收益,便會產生空頭價差之淨損失,而這也是最大的損失。若現貨價格小於K1,則二個買權之履約價值均為0,可賺取投資初期之權利金收入,這也是最大獲利。
(二)賣權空頭(看空)價差
1.策略:買高履約價格的Put,賣低履約價格的Put。
2.動機:後勢看跌,且欲賺取權利金。
損益兩平點為K2(P2P1),亦即股價若從K2下跌之幅度大於(P2P1),就會造成損失。K2為高履約價格之賣權,因此權利金會高於低履約價格K1的賣權,也就是P2>P1。

三、蝴蝶價差(Butterfly Spread)

由一個多頭價差及一個空頭價差交易所組成,即同時買進三種不同履約價格之選擇權。
(一)多頭(看多)蝴蝶價差
1.策略:各買一高K與低K,另賣二個中間相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預期標的物在選擇權到期日時不會有重大的價格變動。
(二)空頭(看空)蝴蝶價差
1.策略:各賣一高K與低K,另買二個中間相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預期標的物在選擇權到期日時會有較大的變動。

四、兀鷹價差(Condor Spread)

(一)多頭(看多)兀鷹價差
1.策略:
各買一高K與低K,另賣二個中間不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研判標的現貨價格在選擇權到期日時不會大漲或大跌(盤整格局)。
(二)空頭(看空)兀鷹價差
1.策略:
各賣一高K與低K,另買二個中間不同價位K選擇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現貨價格會比盤整的波動幅度更大的小漲或小跌。


混合部位


同時透過標的物相同之買權及賣權所建構之投資策略,又分為跨式部位與勒式部位以選擇權組合成現貨交易。

一、跨式部位(Straddle)

同時買進(賣出)買權與賣權,且買權與賣權之標的物、履約價格,以及到期日都相同。分為多頭跨式部位與空頭跨式部位。
(一)多頭跨式部位(Long Straddle or Bottom Straddle)
1.策略:
同時買進履約價格與到期日相同的買權與賣權。
2.動機:
預期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劇烈,建立多頭跨式部位後,只要未來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即可獲利。
若未來現貨價格巨幅波動時,將產生獲利,但若未來現貨價格無太大波動者,將產生損失。而K-(C+P)與K+(C+P)為損益兩平點現貨價格必須上漲或下跌至權利金支岀(C+P)的幅度後,方可獲利。
(二)空頭跨式部位(Short Straddle or Top Straddle)
1.策略:
同時賣出履約價格與到期日相同的買權與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偏低,建立空頭跨式部位後,只要未來價格出現小幅波動,即可獲利。
未來現貨價格出現小幅波動時,將產生獲利,但未來現貨價格有巨幅波動者,將產生損失。而K(C+P)與K+(C+P)為損益兩平點,即現貨價格的波動範圍必須在(C+P)的幅度以內,才能獲利。

二、勒式部位(Strangle)

同時買進(賣出)買權與賣權,且買權與賣權之標的物到期日相同,惟履約價格不同。分為多頭勒式部位與空頭勒式部位。
(一)多頭勒式部位(Long Strangle or Bottom Strangle)
1.策略:
同時買進到期日相同,但履約價格不同的買權與賣權,買權之履約價格高於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劇烈,於建立多頭勒式部位後,未來價格出現大幅波動,即可獲利。與多頭跨式部位間最大之差異在於,多頭勒式部位若要產生獲利,則現貨價格波動之幅度,必須大於多頭跨式部位。若現貨價格波動不大,則多頭Strangle之下方風險較小。
(二)空頭勒式部位(Short Strangle or Top Strangle)
1.策略:
同時賣出到期日相同,但履約價格不同的買權與賣權且買權之履約價格高於賣權。
2.動機:
預期未來標的物現貨價格波動較小,於建立空頭勒式部位後,待未來價格出現小幅波動,即可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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