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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提地政士法覆議 立院擬併食管法開臨時會

【2014.01.20ETtoday

立法院日前三讀修正《地政士法》,給予地政士實價登錄改正期,行政院認為將破壞實價登錄制度,20日由院長江宜樺提出覆議案。立法院朝野黨團幹部都表示尊重行政院提覆議的權利,也希望召開臨時會處理《地政士法》之外,同時處理上會期沒有通過的《食品衛生管理法》。

立法院3日修正通過《地政士法》,未來地政士(或稱代書)登錄房價錯誤,經檢舉或糾正後,只要在7到15天內修正資訊就不會受罰,外界擔心因此讓實價登錄變「虛價登錄」。內政部長李鴻源認為只需修正行政命令即可改善,江宜樺則在20日舉開記者會,打算從法源根本處理,否決李鴻源的解套方案。

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鴻池認為,地政士經手實價登錄,「價錢多少是權利人跟他講的,他們只是要求一個平等待遇」,行政院覺得會造成地政士與不動產業以少報多,「應該是少數」,地政士一個案件只賺幾千元,怎麼會去做假,修法過程不應該矯枉過正。林鴻池說,要在下會期提修法也不是不行,但行政院可能認為有空窗期,因此提出覆議案,國民黨團希望能夠和《食管法》在臨時會一同處理。

立院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表示,當時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處理修法提案時,內政部等相關部會都在場,為什麼沒有發現問題?民進黨團尊重行政院提出覆議,將會召開黨團大會訂定民進黨立場,並希望臨時會期間可以讓《食管法》修法三讀,但反對再牽涉其他修法,「臨時會要單純化」。

台聯黨團總召許忠信指出,希望立法院能在過年前加開臨時會,因為地政士只是買賣雙方代理人,負擔責任不該比買賣雙方更重,法律給買賣雙方寬限期,但地政士卻沒有。許忠信認為,一旦立法院開臨時會,應該要加入人民迫切需要的《食管法》,台聯黨團也會嚴守《食管法》對於商品標示的規範,須不得侵害業者的營業秘密。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行政院認為立法院三讀通過法案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天內,移請立院覆議,立院應於送達15天內決議。如果是在休會期間,立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決議以記名表決,全體立委過半贊成原決議,覆議失敗,未過半,立院撤銷原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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