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日期免費資料索取>>
考試 | 初試 | 複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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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報名 | 考試 | 放榜 | 報名 | 考試 | 放榜 |
日期 | 103.06.05-06.09 | 103.06.21 (六) |
103.06.24 (二) |
103.07.07 (一) |
103.07.13 (日) |
103.07.18 (五) |
- 報名方式:
初試:採網路報名
複試:採現場報名,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小。 - 錄取名額:正取13名;另參加複試未錄取者,按甄選總成績高低依序列冊為備取人員。並按彰化縣甄選名額4倍人數錄取參加複試。
- 簡章下載:彰化縣103學年度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聯合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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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資格免費資料索取>>
(一)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1條: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非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並修畢幼兒教育、幼兒保育輔系或學分學程。
(3)前兩項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輔系及學分學程之認定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2.符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57條第1項第2款: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得取得教保員資格。
(二)符合前項(一)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1條資格之應屆畢業生(專科以上)報考本項考試,報名時尚未取得畢業(學位)證書者,其暫准報名之規定如下:
1.請填具所附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切結書(附件1),並於該切結書貼附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以憑審查。
2.經審查准予「暫准報名」者,錄取者應於民國103 年7 月25
日(分發日)報到時於現場審查畢業(學位)證書正本,並繳交影本。
3.未依限繳驗或繳驗之證書經審查不合格者,其所繳報名費不得申請退費,如有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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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筆試
電腦評分閱卷,每科各50題選擇題,每科滿分為100分
考試科目 | 命題範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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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 1、幼兒生理動作、健康與安全。 2、幼兒認知發展與輔導。 3、幼兒語言發展與輔導。 4、幼兒社會情緒發展與輔導。 5、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6、親職教育。 |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 1、課程設計。 2、教材教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教學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
複試:分教學演示及口試
- 分教學演示及口試,各佔總成績20%。
- 教學演示:
(1)教學演示範圍:包括動植物、交通工具、節慶、食物、商店五大主題。
(2)應考人於教學演示前20 分鐘抽籤決定教學演示主題,抽題後20 分鐘內請應考人自行設計與主題相關之教學活動。
(3)抽題20 分鐘後,應考人開始進行10 分鐘以內之教學演示活動。
(4)應考人於教學演示時毋需附教案,亦不得攜帶教具入場。 - 口試:
(1)口試時間:每名應考人以應試10 分鐘為原則。
(2)口試時,除准考證外不得攜帶任何文件入場。 - 教學演示及口試交叉進行,參加人員請於排定教學演示及口試前30 分鐘完成報到手續並依教學演示順序抽教學演示考題。
- 應考人應依教學演示及口試時間順序表進入考場。
- 教學演示、口試前,唱名三次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不得異議。
- 應考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IC 卡)正本及准考證入場參加考試。
總成績計算
- 初試60%、複試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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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試、複試:彰化縣彰化市中山國小(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678號)。
※資料來源:彰化縣教育處。正確考試資訊依正式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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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需滿60分,應試科目不得有2科成績均未滿50分、且不得有1科成績為零分;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最後共4907名考生通過門檻成為準教師…… 預計3年編列1億元預算給予準公共化幼兒園獎勵補助,經費將優先用於教保服務人員薪資,鼓勵準公共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薪資至少達3萬3千元,以留住人才、提高教保服務品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