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103學年度公幼教保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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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初試 複試
項目 報名 考試 放榜 報名 考試 放榜
日期 103.06.09-06.12 103.06.21
(六)
103.06.25
(三)
103.06.26
(四)
103.06.28
(六)
103.07.01
(二)
  • 最新消息:
    1.公告初試錄取名單
  • 報名方式:
    初試:採網路報名
    複試:採現場報名,崇蘭國小
  • 錄取名額:正取18名,備取36名。二、 分為3個甄選區別(如下表),採分區報名、分區錄取與分區分發模式辦理,考生僅能擇一區別報名,不得重複報名,並於初試報名時選定應考區別,一經報名不得再更改。
甄選區別 所屬行政區域 正取 備取
第一區 屏東市、麟洛鄉、里港鄉、九如鄉、萬丹鄉、鹽埔鄉、長治鄉、萬巒鄉、高樹鄉
【31所國小附設幼兒園、4所鄉立幼兒園】
8 16
第二區 潮州鎮、竹田鄉、崁頂鄉、新園鄉、東港鎮、南州鄉、新埤鄉、林邊鄉、佳冬鄉、內埔鄉、枋寮鄉、枋山鄉、車城鄉、恆春鎮、琉球鄉
【44所國小附設幼兒園、8所鄉立幼兒園】
7 14
第三區
(原住民區)
三地門鄉、瑪家鄉、霧台鄉、泰武鄉、來義鄉、春日鄉、獅子鄉、牡丹鄉、滿州鄉
【30所國小附設幼兒園、7所鄉立幼兒園】
3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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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具備「基本條件」及「資格條件」者,始可報名參加:

  • 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
    2. 無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27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 資格條件: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於複試報名時審查相關證明文件
    1. 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告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3條各款資格之ㄧ者:
    (1) 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或取得其輔系證書者。繳交畢業證書(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同者免附)。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修畢幼稚園教師教育學程或取得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繳交修畢學分證明書或縣(市)政府開立之結業證書。
    (3) 高中(職)學校畢業,於本辦法施行前(93年12月23日),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乙類、丙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10年內,得遴用為教保人員。繳交縣(市)政府所開立之結業證書及迄今仍在同一園所之服務證明。
    (4) 普通考試、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各類公務人員考試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及格,或具社會行政、社會工作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三職等以上任用資格者,取得該教保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繳交銓敘部銓審合格實授函及縣(市)政府所開立之結業證書。
    2. 具備100年6月29日公告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7條資格者:「本辦法施行(93年12月23日)前,已依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要點取得專業人員資格,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視同本辦法之專業人員」。86年2月16日前已依「托兒所設置辦法」核備有案,且現任並繼續於同一職位之人員資格報考者,繳交結業證書及縣(市)政府開立自結業起迄今仍在同一職位之服務證明。
  • 法規連結:幼兒教育及照顧法 /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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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試:筆試

電腦評分閱卷,每科各50題選擇題,每科滿分為100分

考試科目 命題範圍
幼兒發展與教保概論 1、幼兒生理動作、健康與安全。
2、幼兒認知發展與輔導。
3、幼兒語言發展與輔導。
4、幼兒社會情緒發展與輔導。
5、幼兒教保行政與法令
6、親職教育。
幼兒教保活動設計 1、課程設計。
2、教材教法。
3、幼兒園環境規劃。
4、幼兒教保教學評量。
5、班級經營與專業倫理。

複試:口試及試教

  1. 分區辦理,口試及試教交叉進行,每人每試以18分鐘為限,依准考證編號編排順序。
  2. 報考原住民區者,請以多元文化觀點設計教學內容及回應口試內涵。
項目 注意事項
口試 1. 採委員提問方式,口試時間每人以8分鐘為限(含進退場時間)。
2. 請準備個人履歷表一式2份(A4規格,以二頁為限,格式自訂,不列入評分),亦可攜帶個人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教學檔案或經歷資料僅供參考)。
3. 口試範圍以幼兒教保專業知能與素養、幼兒教保相關法令、幼兒教保經驗與個人生涯規劃、人際關係與溝通協調等為主。
試教 1. 試教時間每人10分鐘為限(進入試場即開始計時,含教具準備及佈置時間),試教時無學生。
2. 試教時,第一位應考者應於預備時間內至準備位置等候應試,當第一位應考者開始教學演示時,第二位應考者即應於準備位置等候,當試場工作人員唱名三次,如未到者,即以棄權論。
3. 試教題目:試教前30分鐘抽籤決定題目,現場撰寫教案,教案不列入試教分數。
4. 除電子琴、粉筆、板擦、編寫教案紙張由試務單位準備外,現場不提供任何製作工具及材料,需用其他教學器材者,請自行準備。

總成績計算

  • 筆試30、口試30%、試教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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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初試、複試:崇蘭國小

※資料來源:屏東縣教育處。正確考試資訊依正式簡章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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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首辦公幼教保員、幼教師聯合甄選 4月底開始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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