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院會今日通過,修正「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5條附表三,將三等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應試科目「電腦網路」名稱修正為「資通網路」。 考試院說明,考量知識發展快速,為求考用配合,參考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其他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相同等別、類科的應試科目,將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資訊處理類科應試科目「電腦網路」名稱,修正為「資通網路」,並自107年舉辦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起適用。 訊息來源: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