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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官特考 30日放榜

司法官特考 30日放榜

司法官特考 30日放榜

司法官考試第三試已於30日放榜,目前暫定需用名額為85人,其中司法院需用45名,法務部需用40名。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說明,錄取公務人員考試後,須於報到通知送達次日起10天內或指定日期向用人機關報到,接受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司法官特考錄取人員,將有3成會保留受訓資格;去年錄取人數54人,有18人保留受訓資格,比率為3成3。如未於時間內報到接受訓練,或訓練期間中途離訓等,因此未能完成訓練程序,將廢止受訓資格。

特殊情況如因兵役、進修碩、博士,或疾病、懷孕、生產、父母病危、子女重症、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等特殊原因,可申請保留受訓資格2到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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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時間: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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