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交通部公路總局高雄區監理所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有效期間
103/11/28~103/12/0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
(二)須具備汽車檢驗員證或汽車駕駛考驗員證。
(三)品德優良,對國家忠誠,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一者及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
工作項目
(一)辦理汽(機)車考驗、檢驗等工作。
(二)其他監理業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東監理站【臺東縣臺東市正氣北路441號】
聯絡方式
(含檢具文件)
一、應檢附表件:詳見「簡章」說明【請上本所網站(http:komv.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簡章、報名履歷表及報名簡表】,應檢附表件不符,視為報名資格不符,不另通知(恕不退件)。
二、報名方式、日期:一律採通信報名,自103年11月28日至12月2日止(以郵戳為憑),信封正面請註明「參加約僱職務代理人員招考」等字樣,寄至高雄區監理所人事室潘小姐收(地址:高雄市鳳山區武營路361號)。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103年12月5日至12月8日於本所網站公告考生名單及准考證號碼,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7-7711101#862高雄區監理所人事室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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